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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國家稅務局
吉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2005年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情況和200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國稅發(fā)[2006]32號
吉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2005年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情況和200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國稅發(fā)[2006]32號
全文有效
各市、州、縣(市、區(qū))國家稅務局:
為進一步提高全省稅收情報交換工作質量和效率,更好地發(fā)揮稅收情報交換服務于稅收征管的職能和作用,現(xiàn)將2005年全省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情況和2006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2005年全省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情況
2005年全省共核查外來自動情報3份, 均因地址不詳、錯誤等原因無法查實;向美日韓三國提供自動情報208份, 其中美國48份、日本 118 份、韓國42份。
2005年全省大部分地區(qū)對締約國提出的自動情報和向締約國提供的自動情報進行了認真的核查和收集工作,并能夠按省局要求按時上報核查結果。從總體情況看,2005年的情報交換工作無論在組織上還是在核查質量上均有所提高,主要表現(xiàn)在:
(一)提高人員素質,保證了工作質量和效率
2005年全省大部分地區(qū)都能配備了具有較好業(yè)務素質和較高外語水平的干部從事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有的地區(qū)還根據(jù)工作實際,安排從事售付匯和反避稅工作的人員負責稅收情報交換工作,并能夠在機構調整和人員變動的情況下,保證稅收情報交換工作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提高了稅收情報交換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二)實行臺帳制度,規(guī)范了業(yè)務操作
2005年根據(jù)向外提供的自動情報主要來自售付匯信息的實際情況,全省統(tǒng)一實行了稅收情報交換臺帳制度,在參考已有的售付匯提供稅務憑證臺帳格式的基礎上,制定了《售付匯提供稅務憑證和稅收情報交換登記臺帳》,同其他有關稅收情報文件實行統(tǒng)一保密管理,進一步加強了稅收情報交換的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管理。
(三)工作突出的單位
從各地核查自動情報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對外提供自動情報數(shù)量和質量等方面考核,2005年在全省稅收情報交換工作中表現(xiàn)較突出的單位有:長春市國稅局、吉林市國稅局、延邊州國稅局、四平市國稅局、通化市國稅局。
二、 2006年全省稅收情報交換工作安排
2006年全省各地要認真執(zhí)行總局即將下發(fā)的《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工作規(guī)程》,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稅收情報的收發(fā)、保存和回復工作。
(一)加強對外自動情報工作
按照總局要求,2006年在繼續(xù)向美日韓提供自動情報的同時,增加向加拿大、澳大利亞提供自動情報。在情報收集方面各地要提高情報意識,從售付匯開具稅務憑證等環(huán)節(jié)注意收集美、日、韓、加、澳居民從我省取得各項收入的情報。要特別將美、日、韓、加、澳居民在我省大專院校任教取得收入的情況作為自動情報的重要內容。
各地應于2006年5月15日前完成2005年度美日韓加澳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由我省單位和個人支付收入的自動情報的制作工作。省局將于5月末召開全省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會議,集中對自動情報進行審核。
(二)積極利用專項情報渠道,堵塞稅收征管漏洞
專項情報請求對提高征管質量、堵塞征管漏洞具有重要作用。2006年各地應積極利用專項情報請求這一途徑,重點從跨國企業(yè)的所得稅管理方面積極開展提出專項情報請求的工作,提高稅收征管質量。
(三) 做好對外自發(fā)情報的收集和提供
向締約國稅務機關提供自發(fā)情報一直是我省稅收情報交換工作的空白。2006年各地要爭取在自發(fā)情報的收集和提供方面有所突破,將售付匯環(huán)節(jié)"境外勞務費不予征稅"的信息作為自發(fā)情報的重點內容加以收集和對外提供。
(四)積極組織業(yè)務培訓
為進一步規(guī)范稅收情報交換工作,總局起草了《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工作規(guī)程》,同時要求按照EXCEL格式制作并報送向美日韓加澳提供的自動情報,相關文件將于近期下發(fā)。省局將組織各地集中學習《規(guī)程》及自動情報填報方法。
2005年在全省各級國稅機關稅收情報交換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稅收情報交換工作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得到了總局通報表揚。希望全省各級國稅機關再接再厲,在今年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績。
二00六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