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v欧美日韩一区|中国不卡视频免费一区二区|小黄片观看视频欧美|在线观看加勒比网站|丁香精品久久亚洲日本片|成人免费AV大片|美女婷婷综合骚妇无码|亚洲女人的大黑逼视频一区二区三区|成人操人在线播放|久久久一二三区

返回列表 發(fā)布新帖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公告2020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關于發(fā)布《江西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的公告

1031 0 樓主
發(fā)表于 2020-7-21 12:35:33 | 只看樓主 閱讀模式
|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鏈接: -
發(fā)文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
文件編號: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公告2020年第1號
文件名: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公告2020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關于發(fā)布《江西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的公告
發(fā)文日期: 2020-02-28
政策解讀: -
備注: -
縱橫四海點評: -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關于發(fā)布《江西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公告2020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關于發(fā)布《江西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公告2020年第1號
  全文有效
  2020.2.28
  為完善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制度,加強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管理,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重新制定了《江西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現予以發(fā)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
  2020年2月28日
  江西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完善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制度,加強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1年第7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車船稅管理規(guī)程(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3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車船稅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贛財法〔2011〕88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江西省境內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業(yè)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法定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在銷售交強險的同時代收代繳機動車的車船稅。
  扣繳義務人無論直接銷售還是委托銷售交強險,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
  扣繳義務人已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人不再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
  第三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自代收代繳車船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事項。
  第四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自代收代繳車船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設置代收代繳稅款賬簿,并按規(guī)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完稅證明、減免稅證明及其他有關資料。
  扣繳義務人會計制度健全,能夠通過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代收代繳稅款情況的,其計算機輸出的完整書面會計記錄,可視同會計賬簿;不能通過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代收代繳稅款情況的,應當建立與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其他賬簿。
  第五條 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時,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查驗納稅人車輛相關信息原件:
  (一)保有機動車,查驗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
  (二)購置的新機動車尚未注冊登記的,查驗《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國內購買的機動車)、《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進口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車輛一致性證書等;
  (三)已完稅或減免稅的機動車,查驗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稅收完稅憑證或減免稅證明。
  對前款第一項,扣繳義務人通過信息化手段能夠直接獲取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原件信息的,可不查驗;對前款第三項,扣繳義務人使用的車船稅聯(lián)網征收系統(tǒng)能夠從稅務機關征管系統(tǒng)獲取完稅憑證或減免稅證明相關信息的,可不查驗。
  扣繳義務人在查驗保有機動車時,還應查驗上年度含有納稅人繳納車船稅信息的保險單或上年度車船稅完稅憑證。
  第六條 扣繳義務人對納稅人提供的車輛相關信息資料查驗無誤后,應當將納稅人及其車輛基本信息(納稅人名稱、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機動車類型、廠牌型號、車架號碼、發(fā)動機號碼、核定載客人數、發(fā)動機排氣量、整備質量等)、已完稅車輛的完稅憑證號和出具該憑證的稅務機關名稱、已減免稅車輛的減免稅證明號和出具該證明的稅務機關名稱錄入機動車交通責任強制保險承保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交強險業(yè)務系統(tǒng))。
  扣繳義務人交強險業(yè)務系統(tǒng)與稅務機關征管系統(tǒng)實現聯(lián)網數據共享的,可不錄入完稅憑證或減免稅證明的有關信息。
  第七條 車船稅實行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機動車(含代收代繳異地號牌車輛)車船稅的稅額標準按照《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車船稅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贛財法〔2011〕88號)所附《江西省車船稅車輛稅額表》執(zhí)行。
  第八條 扣繳義務人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機動車的計稅依據信息(發(fā)動機排氣量、核定載客人數、整備質量噸位等)以車輛登記證或行駛證所載相應數據為準。購置的新機動車,計稅依據信息以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車輛的車輛一致性證書所載相應數據為準。
  對于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輛登記證的乘用車,扣繳義務人可以參照稅務機關提供的汽車管理部門發(fā)布的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確定乘用車排氣量。在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中未納入的老舊車輛,納稅人應當提請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排氣量??劾U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答復納稅人,并書面通知扣繳義務人。
  第九條 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計算代收車船稅:
  (一)保有機動車,按照一個年度計算車船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單位×年基準稅額
  (二)購置的新機動車,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從購買日期的當月起至該年度終了按月計算。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單位×年基準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
  其中:應納稅月份數=12-納稅義務發(fā)生日期(取月份)+1
  對于在國內購買的機動車,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所載日期為準;對于進口機動車,購買日期以《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所載日期為準。
  第十條 已代收代繳車船稅的車輛在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扣繳義務人不另行代收稅款,也不退還已代收代繳稅款。
  第十一條 扣繳義務人對保有機動車代收車船稅時,納稅人不提供上一年度車船稅完稅相關證明,或查驗到納稅人上一年度沒有車船稅完稅信息的,應當將相關車輛信息報告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
  第十二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稅目稅額標準代收代繳車船稅,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多收、少收或不收車船稅,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減免、贈送車船稅,不得遺漏應當錄入的信息或錄入虛假信息??劾U義務人不得將代收代繳的車船稅計入交強險保費收入,不得向保險中介機構支付代收車船稅的手續(xù)費。
  第十三條 扣繳義務人依法代收車船稅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記錄納稅人相關信息并及時報告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由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向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通報。
  除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不代收車船稅的情形外,納稅人在購買交強險時無法立即足額繳納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不得將交強險保險單、保險標志和保費發(fā)票等票據交給納稅人,直至納稅人足額繳納車船稅或提供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第十四條 以下車輛在購買交強險時,扣繳義務人不代收車船稅,但應當將車輛的基本信息錄入交強險業(yè)務系統(tǒng)。
  (一)軍隊和武警專用車輛,以軍隊、武警車船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軍車號牌和武警號牌為依據;
  (二)警用車輛,以公安機關核發(fā)的警車號牌(最后一位登記編號為紅色的“警”字)為依據;
  (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以專用號牌(號牌上有“應急”字樣)為依據;
  (四)拖拉機,以在農業(yè)(農業(yè)機械)部門登記、并擁有拖拉機登記證書或拖拉機行駛證書為依據;
  (五)臨時入境的外國機動車,以中國海關等部門出具的準許機動車入境的憑證為依據;
  (六)臨時入境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地區(qū)的機動車,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批準文書為依據;
  (七)外國駐華使領館車輛、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輛,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專用號牌(號牌中有“使”“領”字樣)為依據;
  (八)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qū)使用的摩托車,以納稅人戶口簿(登記在村委會)或身份證(地址屬村委會)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機動車行駛證為依據;
  (九)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保有機動車以車輛登記證或行駛證為依據,購置的新機動車尚未注冊登記的以《整車出廠合格證》為依據;
  (十)已在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的車輛,以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憑證為依據。
  第十五條 未經出售的商品車輛因試乘試駕、車展等原因購買短期交強險的,扣繳義務人不代收車船稅。
  第十六條 對納入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汽車行業(yè)主管部門發(fā)布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yōu)惠的節(jié)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輛,扣繳義務人銷售交強險時,根據車型目錄的規(guī)定免征或減征車船稅??劾U義務人應當將車輛的基本信息錄入交強險業(yè)務系統(tǒng)。
  第十七條 以下車輛在購買交強險時,扣繳義務人應當根據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車船稅減免稅證明進行減稅、免稅處理。
  (一)城市、農村公共交通車輛;
  (二)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qū)使用的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且通過號牌難以判別是否屬于免稅范圍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輛。
  第十八條 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的車船稅稅款,應于次月15日內,向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同時報送《車船稅代收代繳報告表》(見附表)。
  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報送《車船稅代收代繳報告表》等資料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劾U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準。
  第十九條 對已經直接向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繳納車船稅的車輛,扣繳義務人再次代收車船稅的,應當予以退還。扣繳義務人辦理申報和結報手續(xù)前,由扣繳義務人直接退還;扣繳義務人辦理申報和結報手續(xù)后,由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稅款繳庫退庫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條 納稅人對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稅款數額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也可以在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稅款后30日內向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訴,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受理納稅人申訴后15個工作日內依法處理。
  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屬納稅人多繳稅款的,在確認扣繳義務人已辦理申報和結報手續(xù)后,應當按照稅款繳庫退庫有關規(guī)定向納稅人退還多繳稅款。
  第二十一條 扣繳義務人代收車船稅款未向稅務機關解繳之前,因交強險保險單錄入錯誤等原因需要退還稅款的,無論交強險保險單是否生效,由扣繳義務人修改后退還稅款。
  扣繳義務人代收車船稅款向稅務機關解繳后,納稅人辦理退保業(yè)務需要退還稅款的,由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稅款繳庫退庫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稅款申報和結報手續(xù)后,已完稅的車輛被盜搶、報廢、滅失、因質量原因退回生產企業(yè)或者經銷商而申請退還車船稅稅款的,納稅人可以提供相關憑證,向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發(fā)生前述情況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第二十三條 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時,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單以及保費發(fā)票上注明已收稅款的信息,作為代收稅款憑證。
  納稅人需要另外開具完稅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告知納稅人憑交強險保單到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開具。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根據納稅人所持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保險單,開具完稅憑證,并在保險單上注明“完稅證明已開具”字樣。
  第二十四條 代收代繳車船稅手續(xù)費應當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稅務機關依法支付到位。
  第二十五條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與銀行保險監(jiān)管機構加強配合,建立工作協(xié)調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共同做好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的監(jiān)管。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加強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定期檢查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登記、代收代繳稅款和滯納金、報送《車船稅代收代繳報告表》等情況,嚴格審查扣繳義務人報送的車船稅代收代繳信息。有條件的地區(qū),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對代收代繳信息進行審核。各級稅務機關對扣繳義務人提供的信息應當予保密;除辦理涉稅事項外,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銀行保險監(jiān)管機構應當督促扣繳義務人認真履行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義務,對發(fā)現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有關機構和責任人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 稅務機關應加強對扣繳義務人的政策輔導和業(yè)務培訓,免費向其提供車船稅宣傳資料。扣繳義務人應當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共同做好對納稅人的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
  第二十七條 代收代繳車船稅的依據發(fā)生變化,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及時通知扣繳義務人。
  第二十八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做好機動車購買交強險、代收代繳稅款以及其他相關信息的整理和檔案保存工作,接受稅務機關和銀行保險監(jiān)管機構依法進行的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和隱瞞。
  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提供的有關信息,應當予保密;除辦理涉稅事項外,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第二十九條 扣繳義務人委托保險中介機構銷售交強險的,應當要求中介機構在銷售交強險時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代收車船稅和錄入相關信息,并在交強險保險單簽發(fā)后5個工作日內,向其結報車船稅款、提交購買交強險車輛相關信息等資料。
  保險中介機構不能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代收車船稅和結報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中止或解除委托其辦理交強險業(yè)務。
  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接受稅務機關和銀行保險監(jiān)管機構依法進行的檢查。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不依法履行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義務以及有其他違反車船稅征收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法規(guī)予以處理,并將處理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銀行保險監(jiān)管機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對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輛,為車輛登記地稅務機關;對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輛,為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稅務機關。
  本辦法所稱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稅務機關。
  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對納稅人、課稅車輛、征稅單位、稅額等完稅憑證相關信息進行詳細登記,并立即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扣繳義務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層報至省稅務局。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督魇〉胤蕉悇站?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jiān)管局關于發(fā)布〈江西省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管理辦法〉的公告》(江西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7號,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2018年第10號公告修改)同時廢止。
  附件:車船稅代收代繳報告表


附件:
合作請留言或郵件咨詢

1479971814@qq.com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復制和建立鏡像,
如有違反,追究法律責任
  • Tax100公眾號
Copyright © 2026 Tax100 稅百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5.1 京ICP備19053597號-1, 電話18600416813, 郵箱1479971814@qq.com
關燈 在本版發(fā)帖
Tax100公眾號
返回頂部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