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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關于發(fā)布取消簡并涉稅文書報表的公告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7號 原文鏈接: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14/6/25/art_1777_22971.htm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關于發(fā)布修改部分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號)修改。 為擴大第一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推動基層稅務機關開展好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推動稅務機關轉(zhuǎn)變職能,改進作風,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負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涉稅文書報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稅總發(fā)〔2014〕50號)要求,決定對涉稅文書報表進行規(guī)范?,F(xiàn)將取消的《納稅人印制有本單位名稱發(fā)票受理單》等41個涉稅文書報表予以發(fā)布。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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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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