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VISTA信托?作者:歐陽芳菲 周璐 VISTA信托作為一種廣泛運用的離岸信托,最初由《英屬維爾京群島特別信托法案》(Virgin Islands Special Trusts Act,以下簡稱“VISTA法案”)確立。該法案于2003年首次頒布, ... 查看全文
| 從英美法系信托法的角度看,家族企業(yè)在傳承時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如何避免受托人在“謹慎商人原則”下過度干涉公司治理,從而降低受托人行為與委托人意愿之間的分歧。英屬維爾京群島當局基于上述考量大膽改革,出臺了VISTA法案,使得委托人既能享受傳統(tǒng)信托的優(yōu)勢,如繼承規(guī)劃、避免遺囑認證等,又能保留對公司決策的實際控制權。 |
| 信義義務在內(nèi)容上分為兩大關鍵義務,忠實義務(Duty of Loyalty)和注意義務(Duty of Care),忠實義務指受托人應依據(jù)委托人的信托目的,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而積極作為;注意義務則是通過設定一個合理和謹慎的標準來衡量受托人的注意程度。經(jīng)過長期發(fā)展,注意義務在實踐中形成了“謹慎商人原則”(Prudent Man of Business Rule),以股權信托為例,受托人為追求投資收益或避免損失,應像理智、審慎的商人一樣履行自身職責,有義務去監(jiān)督干預公司管理。 |
| 普通法系的信托法在逐年演變中形成一個重要原則——“受托人中心主義”,一旦信托設立,委托人即喪失對信托資產(chǎn)的控制,信托事務和信托資產(chǎn)交由受托人進行管理,委托人除知情權外一般不保留太多權利。 |
| 《英屬維爾京群島特別信托法案》(Virgin Islands Special Trusts Act,以下簡稱“VISTA法案”) |
| 《英屬維爾京群島特別信托法案》(Virgin Islands Special Trusts Ac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