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盤錦市稅務局稽查局聯合公安、海關、人民銀行、外匯管理等部門依法查處了遼寧海韻草藝文化產業(yè)有限公司出口退稅案件。經查,該公司通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虛構出口業(yè)務及低值高報、以次充好、利用地下錢莊進行虛假結匯等違法手段,騙取出口退稅548萬元。針對其違法事實,稽查部門依法作出定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追繳出口退稅548萬元的處理決定。
異地出口引疑云 “八部門聯動”鎖目標
稅收大數據顯示,主營草編工藝品出口的海韻公司存在顯著異常:其報關出口口岸距離公司注冊地及實際生產地過于遙遠,遠超出同類企業(yè)合理范圍。這一不合常理的操作模式,立即觸發(fā)了稅務風控系統(tǒng)的警報。
盤錦市稅務局稽查局迅速依托“八部門聯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工作機制”,提請公安、外匯管理、海關等部門進行數據共享和聯合研判??绮块T信息交叉印證下,海韻公司及其關聯企業(yè)呈現出典型的騙取出口退稅犯罪特征——生產地與報關口岸運距異常、資金快進快出且等額對沖、進項發(fā)票源頭指向免稅企業(yè)等顯著疑點,被辦案團隊牢牢鎖定為重大嫌疑目標。
編織“出口”生意鏈 空殼流水線造假忙
鎖定目標后,盤錦市稅務局稽查局聯合公安經偵部門成立專案組,深挖海韻公司的“外貿生意”。調查層層深入,揭開了其精心設計的騙局:戴元軍(海韻公司實際控制人)、劉少棠、祁芳琴、朱建輝、戴盼盼等人結成的犯罪團伙,以海韻公司為核心,構建了一條虛假的出口“產業(yè)鏈”。
專案組深挖犯罪鏈條,精準還原了騙稅團伙的作案手法:首先,該團伙操縱其控制的關聯企業(yè)或空殼公司,持續(xù)為海韻公司虛開大量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以此人為抬高出貨物的賬面成本,為后續(xù)操作埋下虛假成本的種子。接著,他們炮制虛假出口合同,將實際價值低廉的草編工藝品(或其他物品),通過“低值高報”(虛抬價格)或“以次充好”(以劣質品冒充正品)的手段報關出口,制造虛假的出口業(yè)績。最終,當這批貨物理應“銷售”并收匯時,現實卻是——大部分貨物在境外被當作廢品處理,幾乎毫無價值。而前期騙取的出口退稅款及配套的虛高資金,則通過地下錢莊渠道秘密完成虛假結匯,非法回流境內,精心偽造出“出口貨款正?;鼗\”的資金流假象。一條從虛開票據、虛假出口到非法結匯的“流水線”,被用于源源不斷地侵蝕國家稅款。
法網恢恢疏不漏 貪財團伙吞苦果
在充分掌握關鍵證據后,專案組展開聯合收網行動。雷霆之勢下,盤跨于兩地的兩個犯罪窩點被搗毀,以戴元軍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現場依法扣押的境外空殼公司公章、銀行卡、賬簿等關鍵物證。
面對鐵證,戴元軍等核心成員對其組織虛開發(fā)票、虛構出口業(yè)務、低值高報、以次充好、利用地下錢莊實施虛假結匯等騙取出口退稅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們坦言,所謂的外貿“生意經”,核心就是把國家退稅款當成了非法“生財之道”。
經稅務機關查實定性,海韻公司及其關聯犯罪團伙以假報出口的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巨額出口退稅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稅務機關依法追繳騙取的出口退稅548萬元。
同時,該團伙操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等行為,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